为进一步规范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全面提升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质量和水平,近期,江苏省宿迁市价格认定局严格按照省认定局要求,在《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基础上,根据《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内容,结合本地实际从市局到县区自上而下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一是按照要求规范工作站名称及办公场所,将原自定义工作站名称改为统一格式,办公场所扩大到25平方米。二是进一步完善调解人员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提升调解水平。三是加强与综治办交流合作。下一步将针对融入大调解体系做进一步沟通交流。
(江苏省宿迁市价格认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