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7日,江西省九江市价格认证中心受理了一起某区法院提出复核申请的案件,根据案卷资料了解,案件本身并不复杂,认定标的物为涉嫌盗窃土地已征收补偿的紫薇树苗木。但因公安机关提供给认证部门和司法部门的材料不一至,而导致复核前后认定结论出入非常大。
2017年9月,某区公安机关向某区价格认证中心提出协助认定(该公安机关所在区没有认证中心),附给区认证中心关于认定标的物的材料主要有:1、2016年8月该村土地征收前,由南昌市某资产评估公司做的苗木资产预评估报告,其中直径4-5cm紫薇树评估价为90元/棵;2、当事人对苗木数量、型号、状况的描述笔录;3、案发现场的照片。某区价格认证中心根据以上资料,结合邻区咨询的园林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出具了价格认定结论书,其中3-5cm 紫薇树认定价格为80元/棵,认定金额为63680元。某区公安机关以此认定金额向检察院移交案件,并在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1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律师提出复核申请,市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在进行案件复核过程中发现,某区公安机关提交给检察院、法院的起诉材料除提供给区认证中心的上述材料之外,还包括以下材料,即:1、2017年8月17日的案件调查笔录,在笔录中有该村委会主任郭某对苗木补偿情况的说明,“涉案4-5cm紫薇树征收补偿价格为50元/棵”;2、2017年8月31日,由某村委会出具的村和小组苗木清单,其中涉案4-5cm紫薇树实际补偿苗木价格为50元/棵;3、2017年8月17日,某区公安机关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其中记录3-5cm紫薇树评估征收价格为50元/棵。2018年3月,市价格认证中心根据周边市场调查了解, 4-5cm紫薇树价格为45-55元/棵,结合案件中的调查材料,复核结论中对涉案4-5cm紫薇树认定价格为50元/棵,认定金额为39800元。
通过案情分析,可以看出某区认证中心在进行认定工作过程中,有几点明显疏漏:1、没有明确涉案紫薇树规格,3-4cm规格与4-5cm规格的紫薇树价格是有差别的;2、未明确认定价格内涵,被盗紫薇树的苗木价格与园林工程造价是有区别的,前者不含移栽、养护等费用;3、对案件资料的收集、了解不充分,未要求查看公安机关的完整案件材料,过于信任委托机关提供的资料而未能核实。
通过对该案件的复核,感到教训非常深刻,认定工作既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一点小的失误就可能造成当事人不可挽救的损失,如本案复核认定的39800元和复核前认定的63680元,法院量刑就有很大的区别,也事关政府部门的形象。因此认定工作一定要严谨认真、细致审慎。在以后的日常工作中,希望认定工作人员一定要做到以下6点:
1.一定要按照《价格认定工作手册》的要求,做到“办理的每一件价格认定事项都要严格执行价格认定规定、规范、规则、办法、制度、程序,正确运用价格认定方法,确保价格认定行为符合客观公正、价格认定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价格认定结论符合实体公正。”
2.办理案件时,一定要到现场勘察,详细核对认定标的情况,无实物的情况下,也要与当事人见面、沟通,充分了解标的物实际情况。
3.明确认定标的价格内涵、价格认定基准日、认定标的对应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基础信息。
4.充分做好市场调查、网络信息查询等相关资料收集,为准确定价提供参考资料。
5.正确选择价格认定方法,做出的认定价格结论要与实际情况相符。
6.认定工作人员不论是办理什么样的案件,不论是什么部门委托的案件,都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案,既要防止先入为主,同时也要坚持原则,不出具违反规定的认定报告、不做出虚假的认定结论、不为外部因素混淆而做出错误的价格认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