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国价格认证中心系统信息
调查交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证办公室、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价格认证局、价格认定局: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印发<价格认证中心系统信息调查交流制度>的通知》(计价证办[2003]64号)和《关于增加价格认证中心系统信息调查交流内容的通知》(发改价证综[2011]128号)文件的要求,我中心将对2012年度全国价格认证中心系统的相关信息进行调查汇总,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提早做好准备工作,以保证全面、及时、准确报送。
2012年度全国价格认证中心系统信息调查交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2012年度价格认证中心机构调查汇总表》;
(二)《2012年度价格鉴证人员调查汇总表》;
(三)《2012年度价格认证中心业务调查汇总表》;
(四)《2012年度涉税、涉纪财物价格认定业务调查汇总表》;
(五)情况说明(对报送材料中每项数据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二、调查期
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三、报送时间
2012年11月12日至20日
四、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综合部电话:010-68019763、68033691 曲超、线方亮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