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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 迎难而上 实现价格认证机构建设跨越式突破 江西省价格认证中心
     

 

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27号)文件精神,从2006年12月开始,我中心正式进入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至2007年7月,在省政府批准的59个依公管理单位中,我们位居第12。刚刚跨入新的一年,又传来好的消息,江西省编委以赣编办[2008]1号文批准我中心由依公管理改为行政机构,核定行政编制19名,后勤事业编制4名。消息传出,全省价格认证系统对此为之振奋,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规划的价格认证机构建设分五步走的目标,我中心率先得以初步实现。我省有价格认证机构116个,其中行政机构4个,全额拨款59个,差额拨款5个,自收自支48个。我中心改为行政机构后,对推进全省价格认证系统机构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目前,全省价格认证系统特别是设区市价格认证中心均在申报办理依公管理或争取改为行政机构,形势发展比较有利,总体情况比预料的要好。现就我中心加强机构建设的基本做法作一汇报。

一、领导高度重视,高起点做好价格认证机构转行和更名工作

围绕价格认证机构所具有的价格行政裁定职能和从事公共服务的基本性质,完全符合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和相关原则要求,委领导洞察先机,未雨绸缪,吃透政策精神,争取主动,决策超前,高起点推进价格认证机构建设。集中体现在“三有”上:

一是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围绕曾培炎副总理对价格认证系统提出的“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抓住重点,完善立法,打好基础”的总体要求,早在5年前,委领导就提出价格认证机构建设分三步走规划:第一步,依据国清[2000]3号文件精神,完成全省价格认证系统第一次机构更名工作;第二步,依据不同机构性质,分步骤、分梯次推进机构建设,属于自收自支的争取转为全额拨款;属于全额拨款的争取转为依照公务员管理;属于参公管理的最终争取改为行政机构。第三步,实现价格认证系统第二次更名,即更名为价格认证管理局,使其机构名称与机构性质相吻合,增强工作的权威性。

二是有明确的职能界定。前些年,无论是物价系统内部,还是社会上都对价格认证中心的定位问题有不同认识,曾一度自觉不自觉地把价格认证中心纳入与社会中介机构同等对待,为了矫正这种看走眼的问题,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对价格认证职责的准确定性上来,委领导逢会必说、逢事必提、逢机会必讲,反复强调价格认证具有“五大”职能:即,裁定职能、监审职能、举证职能、裁判职能,公示职能。围绕这“五大”职能,对全省价格认证工作的发展思路也及时作了相应的调整,提出并逐步落实“三个转变”:即以市场打拼为主转为以履行行政裁定职责为主;以服务市场为主转为以服务价格监管为主;以抢占市场求生存为主转为以财政供养为主。

三是有明确的目标进程。委领导对全省价格认证系统的机构建设总体要求是:“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五年上台阶求突破,十年全理顺、全规范”,并重点抓好我中心的示范带头作用,在“五个方面率先”:一是率先第一次更好名。2000年初,我中心完成更名工作;二是率先适量增加编制数。2005年,经省编委批准,核定我中心内设科室6个,并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个;三是率先进入依照公务员管理。2007年,经省政府批准我中心依照公务员管理;四是率先改为行政机构。2008年初,经省政府批准我中心改为行政机构;五是率先做好机构第二次更名工作。乘热打铁,乘势而进,我中心有望今年上半年完成机构更名工作。

二、准备工作充分,精心运作好价格认证机构转行和更名工作

我中心这次能够比较顺利地由事业单位改为依照公务员管理进而实现改为行政机构的突破,主要得益于准备工作充分,善于依靠现有的政策法规,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以超前的胆识,把机遇转变成现实。注重把好“三关”:

一是材料准备关,把相关政策法规依据理清找准。分四个层面进行整理:一是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二是国家部委有关规章的具体规定;三是省人大颁布的地方性法规的具体规定;四是省编制部门的具体授权。并做到“三个清楚”:国家和省有关规律法规对价格认证工作的授权清楚;价格认证工作的定性问题和所履行的行政职能清楚;国家和省对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清楚。

二是情况调度关,及时收集外省外地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为申报工作增添说服力。主要采取五种方法:一是经常保持电话联系,密切关注国家和外省的工作动态和工作进程;二是经常从网上查找,如河南省政府从网上公布河南省价格认证中心被批准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当天,我们就收集到此条信息;三是派专人到相关省、市进行实地考察。近几年,我们先后到陕西、云南、重庆、天津等地重点考察价格认证中心依照公务员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四是与近年来已改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的省级价格认证中心保持热线联系,及时收集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为申报理由增添份量和素材。

三是请示件呈送关,把呈送请示件的过程变成达成意见一致的过程。形成自己特有的工作套路:即,先起草初稿,把相关理由、政策依据、具体要求写准写全写到,之后将初稿先送到省人事厅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请他们具体帮助修改请示件,然后再将省人事厅相关部门修改过的请示件报委人事部门,由委人事部门将此请示件正式发文到省人事厅和省编委,确保申报工作少走弯路。

三、搞好协调沟通,稳步推动好价格认证机构转行和更名工作

实践证明,协调沟通的过程就是整体推进的过程,协调沟通得好,办事过程的阻力就小,事情办妥的成功率就高。整个协调沟通我们做到“三个经常”:

(一)经常汇报,争取领导和部门的支持。一是搞好专题汇报,即向主要领导汇报,也向相关领导汇报,即跟系统内的相关部门汇报,也向系统外的相关部门汇报;二是抓住各种时机汇报,只要有跟领导和相关部门接触的时机就有机构编制转行的汇报内容,做机构编制建设的有心人;三是利用各种场合汇报,办公场所、会议场所、出差途中都有机构编制转行的话题,通过各种途径、多种方式的汇报,引起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注意和重视,加大工作进程的力度。

(二)经常沟通,形成上下、里外一致的共识。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与电话的方式沟通;二是与走访、座谈的方式沟通;三是与信息通报的方式沟通;四是与陪同外出考察的方式沟通,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做到先沟通后行事,稳扎稳打,步步为赢。

(三)经常协调,围绕一个目标做工作。做到“三个及时”:工作进展有不同意见时及时搞好协调,统一思想;工作进展有阻力时及时搞好协调,把阻力转化为动力;工作进展有难度时及时搞好协调,排除困难,保持工作顺畅。